招标编号 | HTSL2019-04-0101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1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劳务企业入库项目 | ||||
报名时间 | 于2019年 4月1日至2019年 4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
报名地点 | 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乐行集团四楼)。 | ||||
招标条件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 标 人 | 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标包划分 | 四个标包: 标包一:港口与航道工程劳务企业入库 标包二:市政公用工程劳务企业入库 标包三:建筑工程劳务企业入库 标包四: 装饰装修工程劳务企业入库 标包五:钢结构工程类劳务库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以上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 | ||||
招标范围 | 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劳务企业入库项目,入库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服务分包合同要求,承担指定的施工劳务分包工作。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 ||||
入库家数 | 标包一选择2家入库单位,标包二选择2家入库单位,标包三选择2家入库单位,标包四选择2家入库单位,标包五选择2家单位。 | ||||
服务期限 | 1+1年(自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包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类及以上,配备齐全分包作业范围相适应的人员、机具。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金额50万元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或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 2)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分包合同金额50万元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最近(2018年以来)任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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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配备齐全分包作业范围相适应的人员、机具。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金额50万元或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证书及以上; 2)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分包合同金额50万元或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最近(2018年以来)任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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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配备齐全分包作业范围相适应的人员、机具。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金额50万元或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证书及以上; 2)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劳务分包合同金额50万元或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最近(2018年以来)任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 |||||
标包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营业范围包含装饰装修,配备齐全分包作业范围相适应的人员、机具。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金额10万元或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最近(2018年以来)任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 |||||
标包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营业范围包含钢结构工程安装,配备齐全分包作业范围相适应的人员、机具。 3、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相关劳务分包合同金额10万元或钢结构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最近(2018年以来)任6个月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且在有效期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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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获取时限 | 2019年4月1日起 | |||
获取方式 | 投标人应至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乐行大厦四楼)办公室领取。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地点 | 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地点: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乐行大厦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涡阳县恒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涡阳县乐行集团四楼恒泰水利办公室 邮 编: 联系人: 李庆生 电 话:0558-727950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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