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公共区域及室内精装修工程

2020-12-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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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公共区域及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公共区域及室内精装修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2018-340161-74-03-029139

1.4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公共区域及室内精装修  

2.2招标项目编号: 2020AFFGZ0336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AFFGZ0336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与方兴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角

2.6项目概况: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公司生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房建工程共计2栋楼,其中1#楼A区5层,1#楼B区6层,1#楼C区5层,1#楼D区4层(局部5层),2#楼15层。总建筑面积约95133.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9952.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180.9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约5300万元。

2.8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1#楼A、B、D所有场所 (含门厅、展厅、经营洽谈、行政办公、设计机构、餐厅、中、小会议室、多功能厅、公共区域等)、1#楼C部分区域及2#楼一层,二~五层门厅、电梯厅等场所进行精装修,本工程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设计文件、材料验收规范、图纸完成本工程。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建筑工程界面划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为1个标段。

2.9工期:180天,具体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19年6月后至少12个月,含2019年6月),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1个类似项目业绩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备注:

1)近五年指的是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2)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必须为已完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合同协议书;(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证明;(3)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4)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中项目经理信息不一致时,以竣(完)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

5)合同协议书和竣(完)工验收证明中若无法体现项目规模、人员等相关信息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09:00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17: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采用网上支付。若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6811006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3)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仅需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并附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保函原件邮寄送达招标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联系人:桂主任  

电话:18856955168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68号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590508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31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可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欲正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系统中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视为无效投标。

9.3投标人如需开具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请于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联系获取。

9.4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9.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2370102100109599322756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24107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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